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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神仙道化剧考略

来源:天台桐柏宫    作者:不详

    神秀的天台,向有“洞穴仙境”之称。刘、阮天台遇仙的故事,自晋代至今,脍炙人口,盛传不迭。文人墨客接踵而至,探仙径,觅仙迹,有感于仙山奇幻的人文景观,写下了大量的诗、赋、词、曲及笔记、话本、戏曲等,成为包罗万象的天台山传统文化的一大组成部分。对此,前辈与时贤,尤其是天台山文化研究会的先生们,已进行大量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惟在戏曲方面,尚有疏漏之处,现仅就其中的神仙道化剧,试作粗浅的补考,以求正于方家。
所谓“神仙道化剧”原本指元杂剧分类之一。最早见诸元夏庭芝的《青楼集志》,他把元杂剧分为神仙道化以及驾头、闺怨、鸨儿、花旦、披秉、破衫儿、绿林、公吏、家长里短等九类。其次见诸明朱权《太和正音谱》的“杂剧十二科”,“神仙道化”居十二科之首。此处不限于元杂剧,而泛指与天台山有关的宣传的神仙及神仙点化度劝的剧本,为道家出世思想的产物。就天台山而言,这类剧目最早推金院本《入桃园》。然而追溯其源,或当始于六朝齐时乐会《天台山伎》。
属于天台山的神仙道化剧,可考者计有12种,包括宋(金)、元、明、清四朝。按剧种分,则可分为戏文、院本、杂剧、传奇四类。现按朝代先后,逐一考证如下。
    1、《入桃园》。金院本,作者及剧本均佚。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诸杂大小院本”条著录。[1]
案:金院本、元杂剧所写“入桃源(园)”事有两类:一类叙刘晨、阮肇误入天台桃源洞,与二仙女婚配事。那么,金院本《入桃园》所写为哪一类呢?学术界曾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以为属于第一类,其理由一,陶宗仪为天台人,对故乡的文化自然特别关心,其所著《辍耕录》、所辑《说郛》等,对有关天台的戏曲资料尽收笔底,绝不会偏偏把描写刘院天台遇仙这个家喻户晓故事的金院本撇开不收。理由二,凡写陶渊明归隐桃花源故事的剧目,其剧名中没有一个有“入桃源”三字,而写刘阮天台遇仙故事的剧目,则几乎每一个剧名中都有“入桃源”三字,其简称即曰《入桃源》,可见,金院本《入桃源》叙刘阮事无疑。
    2、《刘阮误入桃源洞》。“源”或作“园”杂剧,元马致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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