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刑的男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因臭味相投,结成了“难兄难弟”的哥们。11月上旬,两人相继刑满释放。可是,就在前者出狱不到7天、后者出所不到3天的时间里,两人又因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而被天台警方再次抓获,重新投进了看守所。
这两名臭味相投的男子是王某和戴某,天台人,今年分别20岁和18岁。今年3月12日,王某因盗窃一家副食品店里的财物而被当场抓获,后被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5月9日,戴某因在天台县洪畴镇盗窃电脑一事案发后被民警抓获,随后被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王某和戴某均在天台县看守所里服刑,并被分到同一个监室里接受改造。在看守所里,得知两人之间刑满出狱期相近后,两人就结成了“患难兄弟”,相约出狱后一起打拼和相互照应。
11月8日,戴某过满服刑期后,先行离开了看守所。几天后的11月11日光棍节这天,同样是光棍一个的王某也步出了看守所。两人随即一块在天台城区租了一间房子,并住在一起。但由于两人均无一技之长,且好吃懒做,工作又找不到,日子眼看就再也过不下去了。于是,两人分工协作,把贼手伸向停在街边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11月14日凌晨,徐女士停放在天台县城区街道上的一辆“豪爵—铃木”牌摩托车被人盗走了。天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侦查,锁定了王某和戴某二人。11月16日凌晨,在王某和戴某二人的租住处,民警将正在睡梦中的王某和戴某拎出了被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人交代了结伙盗窃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
当日,涉嫌盗窃罪的王某和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两人再次“聚首”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