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凌晨4时18分,在天台县始丰街道科山村附近,一辆牌照为赣F0N431号的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在会车时被对向汽车远光灯照得无法睁眼,致使与一行人发生碰撞。
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何某来自江西省崇仁县,租住在天台县始丰街道塘下丁村。当天凌晨,他卖完菜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迎面急速驶来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远光灯刺得他无法睁眼,等他发现自已前方有人时已来不及刹车。他将前方行人撞翻后,自己也从车上摔了下来。伤者被随后赶到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庆幸的是双方伤势都不是很严重。等交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尽管有委屈,何某也只能吃了哑巴亏,为事故承担责任。
在此,编者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夜间会车时要注意右侧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态。与对向车相距150米左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这既是行车礼貌也是行车安全的保证。当遇对方不改用近光灯,应立即减速并用连续变换远、近光灯的办法来示意对方。如果对方仍不改变,感觉灯光刺眼无法辨别路面时,应减速或靠边停车,千万不要赌气以强光对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