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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母亲何以对女儿下狠手?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天明

  4月的一个早晨,寒意依然袭人。天台县的一户人家里,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人,从自家厨房拿来一根面杖和一把铁锤,来到二楼女儿睡觉的房间。此刻,头一天刚从医院出院的女儿,已经醒来,头靠在床沿外,粉红色的被子盖在心口上,右手伸到床外,手指好像夹着根烟,地上有烟灰。老妇人猛然举起面杖和铁锤,向女儿的头部和耳朵周围猛击。女儿仅仅问了一句“干么啦”,便晕了过去。可她没有马上死,还在吐气并发出“嗯嗯嗯”的声音。见状,老妇人赶紧跑到楼梯转角处拿来事先磨好的猪肉刀砍向女儿,直到女儿再也没有了声音。女儿个儿太大,她担心整个人拖不动,竟又残忍地将女儿碎尸几段,于当天傍晚用三轮车将尸块和凶器分头丢弃。半个多月后,她被公安干警抓获。
  都说母爱比天高,这位母亲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究竟有什么样的恩怨情仇?近日,笔者来到看守所,就这起母亲杀女案背后的渊源进行了采访。
  母女结冤 缘于一张房产证
  这个母亲叫刘林芳,今年56岁,被她杀死的女儿叫阿美,今年38岁。刘林芳是天台县福溪街道某山村人,十几年前到城里开了一家小饭店。除了大女儿阿美,她还有个儿子阿委和小女儿阿平,老伴于2007年去世。
  阿美17岁就来到天台城关做小生意,并与卖菜的王某结婚生下一子。儿子二三岁时,两人离了婚,儿子判给男方抚养,阿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000元。离婚后,她住回了娘家。因刘林芳对她的婚事很不满意,母女俩经常吵架。后来阿美一个人去了外地,有时回家住一段时间又出去,外界传闻她在从事不光彩的行当。
  2007年,一场关于房产权的争夺战让母女间的矛盾升级。1998年,阿美想在天台城里买套新房子,因为她人在外面,就委托哥哥阿委帮她找了块地基,母亲刘林芳一起在这间地基上建起一座4层半的楼房,地基价4万元和建房款9万元的资金基本由阿美所出。房子建成后,全家都搬进了这套新居。该房土地使用证的户主是阿美,刘林芳夫妇和阿平及阿委一家三口均为共有人。当时因为没有相关手续,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这为此后产生的房屋产权纠纷埋下了不祥之种。
  2007年底,阿委瞒着阿美,为这套房子办了房产证,户主变成了他自己,办理房产证时要交的11000元罚款是他出的钱。这个过程刘林芳不但知道,还非常支持,并和小女儿一起商量后愿意放弃共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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