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天台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规定干部离任实施五日内,要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登记造册等准备工作,对经济事项进行交接,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无缝连接和经济责任追究全覆盖。首批离任交接共有19家,分2组进行,目前正在进行中。
办法规定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职,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之前,都必须办理书面经济责任交接,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任职期间对外投资事项,对外担保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情况,经济纠纷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包括潜在的债权债务)等,基本涵盖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工作的重要事项。对离任领导干部无故拖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未办理交接的各种债务,事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的离任前违规违纪问题,由离任领导承担责任。县管干部离任交接手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
(范金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