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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一奇:腐败要“经过组织考验”

来源:大江网    作者:段兴焱    编辑:雪达云

  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办案人员称了一下,现金足有26公斤之巨!(据2009年2月26日《扬子晚报》)
  说实在话,如今的贪官动辄贪个千儿八百万,早已不是希奇的事了,然而,我从这则报道中,却发现了一个千古一奇的高论,那就是:腐败“经过组织考验”!且看报道写到潘被查处当初的反应: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潘玉梅五雷轰顶:“出事了。”她对未来的美好预期瞬息间戛然而止,心里盘算决不能说出收钱的事,始终坚信高某不会出卖自己。原来早在2005年5月,高某就曾因行贿被调查过。那次事件之后,潘玉梅见周围风平浪静,便喜滋滋地为高某接风,赞他是“经过组织考验的人”。
  看看,这不是千古一奇又是什么?!原来,腐败是要“经过组织考验”的,这就无怪乎如今的腐败是越反越腐,以至于到了威胁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地步了。
  何谓“组织”?对于无党派人士来说,听起来可能有点陌生。不过,对于中共党员而言,组织的级别虽有大有小,但组织只有一个,那就是党组织。照理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任何一级党组织对“组员”也就是每一个党员的最低要求了。可以说,“经过组织考验”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程序。
  然反观潘氏称赞的“经过组织考验的人”,却格外令人别扭。在她眼里,这所谓的“组织”只能被解读为私人利益联盟的小团体——我们姑且用“贪官联合委员会”这样一个称谓来指代他们。而这样的“组织”,自然是经不起真正的党组织考验。仅从潘的这例个案来看,我倒以为,这所谓的“组织”,就是她本人,而且只有经过她这个“组织”考验后“通过”的人,她才最为放心、最是受用!不然的话,我们就很难理解潘不惜屈下身价,亲自为高某接风了!
  当神圣不可侵犯的组织沦落为贪官个人谋求私利的工具之时,便是腐败愈加难以遏制之日。是故,不从权力制约的根本上下功夫,再怎么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我们还是不得不认为:这腐败,终归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甚至如我们党领导人曾多次预警的“腐败问题关乎亡党亡国”的。
  然而,即便是如此,曾记得一个落网的省委书记夫人说过的一句话:“亡党亡国关我屁事,到时我到美国去,一切都万事大吉!”有此一说,那所谓亡党亡国之说,也只能是忽悠屁民了。因为正有相当多的迹象表明:腐败早已“经过了组织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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